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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廉租房配套措施有望年底出台

八大廉租房配套措施有望年底出台

25日,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举行了分组讨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办法和建设资金来源,是争论比较热烈的两个焦点问题。

    与廉租房相配套的一系列政策,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廉租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办法、保障性住房税收和金融支持办法等有望年底出台。   

    争论焦点

    保障性住房如何加强管理和筹集建设资金   

    当天上午,与会的200多名中央部委和地方部门负责人共分成了8个小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国务院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建设部副部长傅雯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等分别担任了小组讨论召集人。讨论的议题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管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廉租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办法、保障性住房税收和金融支持办法等。

    为了便于工作,会议期间,建设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等专门向与会代表提交了八个文件草案。包括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内的多位专家均参与了文件草案的执笔工作。

    据了解,除了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外,新任建设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姜伟新也参与了方案制定的统筹协调工作。会议开始前的两周内,姜曾多次听取地方建设系统负责人的意见汇报。本次会议上,姜伟新虽然没有作主题发言,但是参与了大部分小组的讨论。

    分组讨论期间,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办法和建设资金来源,是争论比较热烈的两个焦点问题。   

    专家建议

    分离公积金管理权使用权筹建设资金   

    据了解,建设部已经开始着手修订2003年公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2004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并将和民政部共同拟订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办法,其他相关配套措施也将在年底前陆续出台。

    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规定究竟如何落实,与会人士看法并不一致。有意见认为,中国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已经不成问题。

    最近几年,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幅每年都在30%以上,公积金存贷款的利率差目前已经达到了2.34%,仅上海一地住房公积金累计增值收益就超过了80亿元,北京市也已经超过了30亿元,而两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财政投入不过区区两三亿元。

    一位专家指出,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采取的还是管理和使用合一的管理模式,不少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上已经背离了“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初衷,而是热衷于各种变相“委托理财”,违规现象层出不穷。在这种情况下,要真正做到增值收益100%用于廉租房建设,必须尽快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分离。

    《财经》杂志   

    各城市举措   

    济南

    骗购经济适用房将受处罚   

    为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真正惠及低收入家庭,济南市在9月1日起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规定,购房人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将被追回已购住房,并处以1000元罚款。

    这项管理办法规定,购房人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济南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买人按同地段商品房补足购房款,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

    济南市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补缴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差价,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申请人资格审查,或弄虚作假、协助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管理不力者,将被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武汉

    出台新标准确保保障性住房“物美价廉”   

    武汉国土房产部门近日公布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新标准,即居住功能全、小区环境优、生活娱乐配套全、有优质物业管理,并承诺政府保障性住房将“物美价廉”。

    武汉的新标准包括: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套建设的道路、给排水、燃气、电、信息、电讯等管网及公建配套必须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合理有效地设置和利用架空层,用于小区会所和公益性用房,合理配置社区、治安及物业管理用房,注重文化室、图书室、社区医疗室、娱乐室、文体活动室的建设;户外建设要有休闲散步、群体健身、集体活动的场地,为居民提供居住生活的便利和活动场所。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武汉市加大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到“十一五”末,当地将有12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竣工,解决15万个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福州

    大量保障性住房让房价涨幅一路回落   

    房价涨幅一度位居全国70个大中城市之首的福州市,自2006年以来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房价涨幅一路回落,目前已降至第22位。

    据介绍,从2006年开始,福州市加快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为主的社会保障房建设,先后启动实施了14个社会保障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见下图)。

    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大量供应,平抑了之前一路走高的房价。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6年11月份,福州市新建商品房价格指数涨幅达到10.4%,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排在第一位,而今年1至7月份,福州市新建商品房价格指数涨幅依次为9.4%、9.1%、8.0%、7.2%、6.2%、7.5%和7.2%,排名依次为第5、5、8、12、29、17、22位。   

    厦门

    投123亿建4.1万套保障性住房   

    去年以来,厦门市全力推进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在建和计划建设的项目达16个,总投资约为123亿元,总用地面积约14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7万平方米,可建住房约4.1万套,预计将在2010年以前全部竣工。厦门市政府还制订了相关的政策,以确保老百姓租得起、买得起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

    张碧珍是从原厦门第二医疗机械厂退休10多年的老人,现在每月有1100元退休金。根据相关部门评定,张碧珍住上厦门市前埔南区一套经过公开摇号挑来的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可享受政府提供的80%租金补贴,她每月只需支付217元房租、外加25元物业管理费。“我以前住的都是窄小的平房,有时借房住,有时租房住,有时跟儿子、女儿合住,算算一共搬了12次家,搬家都搬怕啦,这次总算稳定啦,亲人、姐妹们都说我有福气啊!”张碧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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